類似“未成年人殺人無罪”等錯誤思想,可能在一部分未成年人頭腦中長期存在,,政府,、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未成年人普法宣傳和法治教育。
因朋友惦記自己的女友,,未成年的胡某與朋友約架,,結(jié)果致對方多人受傷,自己也因此被網(wǎng)上通緝逃至外地,。讓人哭笑不得的是,,胡某在斗毆過程中居然口口聲聲喊“未成年殺人無罪”(12月6日《勞動報》)。
未成年人殺人無罪,?這顯然是一個極其荒唐的說法,。它不僅有違社會基本倫理,更與法治社會的法治理念嚴重相悖,。但就是這樣一個完全站不住腳的荒誕論調(diào),,竟然成了一些未成年人在違法犯罪過程中的“戰(zhàn)斗口號”和“擋箭牌”,令人不得不更加重視這種錯誤思想對未成年人的影響,。無須諱言,,糾正部分未成年人乃至某些成年人對相關(guān)法律的解讀誤區(qū),已經(jīng)迫在眉睫,。
從胡某的叫囂中不難看出,,他對我國刑法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不甚了解。胡某認為自己尚未成年,,所以違法犯罪不會被追責,。而事實是,未成年人犯罪不意味著可以逍遙法外,,而是必須要承擔相應責任,。根據(jù)刑法規(guī)定,,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,應當負刑事責任,。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,,犯故意殺人、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,、強奸,、搶劫、販賣毒品,、放火,、爆炸、投毒罪的,,應當負刑事責任,。當然,法律確實規(guī)定,,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,,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,但這并不等于未成年人犯罪無責,,而只是適當?shù)販p輕刑罰,,給予其改過自新的機會。
另一個原因可能是胡某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誤讀,。胡某似乎以為,,未成年人保護法就是保護其違法犯罪后不受法律懲處的“擋箭牌”,這種想法無疑也是大錯特錯,。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,,未成年人保護法規(guī)定,應實行教育,、感化,、挽救的方針,堅持教育為主,、懲罰為輔的原則,,依法從輕、減輕或者免除處罰,。但這樣的規(guī)定只是法律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治理策略之一,,“懲罰為輔”和“殺人無罪”完全是兩碼事。
具體從犯罪年齡來看,,胡某出生于1998年,,案發(fā)時間為2015年,由此可見,案發(fā)時胡某已經(jīng)超過了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,,如果他犯下殺人等重罪,,依法承擔刑事責任乃是必然�,?梢灶A見,,胡某打架斗毆致多人受傷,將會為自己的沖動之舉付出應有代價,。不過好在,,胡某只是嘴上喊一喊,,并未真正實施殺人行為,,否則必將追悔莫及。
對此,,引人深思的是,,類似“未成年人殺人無罪”等錯誤思想,可能在一部分未成年人頭腦中長期存在,,這或許成了縱容鼓動他們走上違法犯罪之路的誘因之一,。因此,政府,、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未成年人普法宣傳和法治教育,,讓每一位未成年人都知法懂法,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(quán)益,,更學會依法管理約束自己的行為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