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快報8月6日報道 去年3月,,廣州兩小學生扶起一名摔倒在地的老太,,事后被老太告上法庭,說是被他們撞倒的,。近日伍老太收到終審判決書:認定該案證據(jù)不足,,駁回老人全部訴求。孩子父親稱,,會教育孩子“做好事講究方法,,不要隨便去扶人�,!�
老太追趕自己孫子倒地,,好長時間沒人扶,路過的兩小學六年級學生扶起她反被訛上,,為此老太一紙訴狀將兩學生及其家長一年兩次告上法庭,,二審時老太的辯詞居然是:如果陳明、陳亮(指兩學生)是做好人好事,,見到伍老太跌倒受傷,,攙扶一下,報警叫救護車送醫(yī)院,,這好事也做到位了,,何需在事發(fā)后通知家長到現(xiàn)場解決,而且家長還護送,、墊付醫(yī)療費,。
其他不說,僅從這辯詞來看,,真想說老太這歲數(shù)都活狗身上了,。老太抓著兩學生不讓走,小學生只能打電話給家長求助,,家長到來先以救人為重,,難道還有錯?家長護送她去醫(yī)院墊付了兩萬多的醫(yī)藥費,都能成為老太認為對方心里有愧的借口,,這人心得有多惡,?稍微動點腦子想想兩個走路的學生即便書包碰到老太,能產(chǎn)生多大的力道,,就把她摔成骨折,?
一審二審法院都沒有支持老太的意見,認為她認定孩子撞人證據(jù)不足,,駁回她的全部訴訟請求,,真是老天開眼!這也算還了那兩個孩子清白,,去除了他們心中郁悶,,還有那兩個孩子家長也總算得了個解脫,雖然孩子的好心一扶給家庭帶來兩萬多的損失以及一年的精神折磨,,但是現(xiàn)在總算是蓋棺定論,,可以輕松下了。
不過,,對于這個老太,,沒有追究她的責任,沒有判她還回兩個孩子家長所墊的兩萬多塊,,以及其他誤工損失,,很不公平。訛人老太的囂張,,就是社會對她們的太縱容,,訛上就賺一筆,失敗不過拍拍屁股走人,,沒絲毫損失!如此低的違法成本,,不等于鼓勵她們?nèi)ビ炘p,?別以為輸了官司她們會覺得丟臉就不干了,她們要是在乎臉就不會去訛人,!
筆者以為,,社會應(yīng)當不能止于教公眾如何在扶人之前用手機拍照、找旁人作證等辦法來做好自證無罪的準備,,而應(yīng)該對凡是有類似案件糾紛,,那就是誰主張誰舉證,比如老太告學生撞她,,她就必須拿出撞她的證據(jù),,拿不出就是誣蔑,承擔一切法律后果。如此方能從根本上給公眾以信心,,敢于扶摔倒的老人,!
其實,我們現(xiàn)在城市幾乎所有的公共場合都有監(jiān)控,,完全可以更新?lián)Q代監(jiān)控設(shè)備,,讓這些無聲的證據(jù)主持正義。行車記錄儀應(yīng)該成為汽車的標配,,用這些科技服務(wù)于我們的社會,,共同建立起相互信任的紐帶,以約束我們心底那個陰暗和罪惡的一面,。治安警察和司法機關(guān)處理這類案件,,也應(yīng)該充分以證據(jù)說話,誰主張誰舉證,,充分考慮司法判決對社會風氣的影響,,證據(jù)不足就是疑罪從無!